自得其乐不可支
[原创] 烟飞水流(11)
[2008-07-16 23:37:33]
五十一、
回到学校,我发现我的床单被罩都被洗的干干净净,床上还盖了一条床单遮尘,大苗说是柳月的。“还有这个。”大苗指着挂在床头的一个大灯笼,“元宵节送来的,唉,好姑娘啊。”大苗拍拍我的肩,面无表情的出去,他曾来信劝告过我,仔细考虑,别玩出火。上学期,我们老在一起玩,聊聊诗,摇滚乐什么的。她放假回家时,我还送她去车站,买了很多吃的让她路上吃。我那时并没太多想法,没想到我的一个超长的假期后,事情变化的太快。
柳月来了,宿舍的兄弟们眨眼间消失,由于我还未伤愈,只能坐在被子里打招呼,柳月问了几句我的伤情后竟没有了话,就象我以前约慧的样子,眼睛只是望着窗外,我努力找些话题想打破僵局,她只是应上一两句,过去大家心中没那个念头时还能坦然面对,现在却感到……也许恋爱真是“谈”成的,我们只是偶尔说上两句话,接着又陷入沉默。
她天天来,可我不能去外面活动,话题越来越难找,安静已经让我觉得可怕,我盼着能早些下地走路,那样我们可以看电影、吃夜市,一定不会有这么多沉默,这种尴尬局面只能导致越来越难以开口,我们跌入这个怪圈。
最后,沉默终于画上了句号,我想说“散了吧”的时候,柳月让***近她,在我右颊上吻了一下后就转身离开了。年轻时很多事就是这样,当你意识到并打算作好它时,事情却无法继续了。
跟柳月在一起的那段时光,想起来象是在看《花样年华》那样的电影,话语不多且淡淡的,单色,很深。
五十二、
经常的,会莫名其妙的变的很怀旧,在自己的窝里我点上一颗烟,把自己装成一个好象旧上海的老男人。当然音乐是必不可少的,要带一点蓝调的那种,比如说丁薇的《断翅蝴蝶》。
不光是作为一种怀旧的道具和布景来渲染气氛,音乐和烟本身也总是那些旧日故事所不可缺少的。而那时的日子里更多时间陪伴我的也的确是音乐和烟卷,音乐不是那些高雅深奥的,烟草也都很廉价,但作为那个年龄来说却是最适合、美好和不可省略的。豆儿给我写过一张贺卡:在红尘中一路高歌……,我却是在烟草燃烧的白雾中一路歌唱度过了我的青春岁月。
那些冬天,我们—我和其他几个不求上进的家伙中的任何一个,我们裹紧军大衣,坐在经管院教学楼顶楼靠卫生间一头的楼梯上,或是在走廊里背靠着墙,点上根烟,望着灰暗的前方,在这座古城的夜色中,在这所大学的这个学院的晚自习的时间,我们放声歌唱。
永远相信爱情,
哪怕风吹雨淋,
宁愿与你同生共寝,
永远相信爱情,
天总会转晴,
刹那的相爱---无尽……
大苗的嗓音清越高亢,我的歌声沉郁深厚,我们的声音总是招来走廊另一头的呼应,我们班的另外几个人或低班的博涛他们很快的从走廊的黑暗角落、或某一间教室里出来显示在我们面前,大家互相发烟点火庆祝会师,短暂的开幕式后,自然而然地一起唱《花房姑娘》《TAKE CARE》什么的。一会儿,各个教室的门陆续开合,女生们三三两两地出来,她们从我们中间走过,一边小声说着话,一边悄悄瞥我们几眼,进了卫生间后爆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我们则继续唱:
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 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
你问我看见了什么, 我说我看见了幸福……
当然这之前我们多会待在教室里,那时经管楼这栋五层暗走廊的旧楼最上面两层是教室,跟宿舍一样的灰不溜湫,平常来这儿上晚自习的人不会很多,我和大苗则是那时学院里坚持晚自习的为数不多的学生中的两个,尽管我们多数时间根本不碰教材,那些玩意差不多都是废物。我们戴着耳机听音乐,各种风格的,我们看杂七杂八的书,《西方艺术史》《庄子》《茶经》及王朔。累了我们就靠在椅背上双眼定定地盯住黑板上某个老师用粉笔写的一个术语,想象当时那个男人或女人故做潇洒或得意的书写姿态。我们扫视这间教室里的每一个人然后将视线锁定在一个人身上,仔细观赏,通常这是一个背影漂亮得让人浮想联翩甚至产生非分念头的女生。我们噌地站起来,让桌椅发出“哐啷”的响声,全教室的人都回头看,我们仔细乘机审视那个女生的脸,又上当了,我和大苗四目对视,交换了看法,然后从后门出去。
有时我们没有上当或那个女生没回头,我们就跑到前门从门上的窗口看进去,再探究竟。
那时我最爱看的一个女生是“大脸猫”,而大苗先是爱看“细眼睛”,后来换了一个瘦高冷傲的“深眼窝”,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吗,大苗总是死盯着别人眼睛看,也不知从那几面窗户中看出了什么?我却一味的喜欢胖脸。不过后来我终于知道了看眼睛的必要性。有一次“大脸猫”幸运的坐在我的前排,我在后边使劲欣赏她的整齐的齐肩秀发,都决定不出去唱歌了,一小时后“大脸猫”的一个女同学坐到她跟前开始咬耳朵,不一会儿“大脸猫”转身冲我说:“同学帮我看一下东西行不?”“好”我愉快的答应,于是她俩就更愉快的走了,等她们回来后,“大脸猫”说:“谢谢你同学你是外系的吧我怎么没见过你。”靠,“大脸猫”原来是个大近视眼,善于视而不见,那么多回看见她我白白唱得声情并茂口干舌燥。
但这些并不能阻止我们,因为我们只是为自己而唱,并不为什么别的。心里有一种感觉时,我们就必须那样,犹如箭在弦上。我们一如既往,嚎叫或吟哦不止,尤其是冬天,当经管院的自习上到一半,在楼梯中段有两个小红火星闪着,两个家伙紧裹军大衣在肆意制造声响。这时教室里有个把女生开始对身边的女伴说又是九一经管的那俩,然后抬腕看表,哈又是九点,于是她们起身上厕所。不出来的则会趴在课本上闭着眼睛静静的不动。我们差不多成了这座楼里的钟,定时提醒着大家:“嘿休息一会小个便吧。”
五十三、
第一次听到崔健是在1990年,我上高三,有一个复读的同学那几天突然象着了魔,成天头上架副耳机,一边在纸上飞快的记着。后来就举着纸片跟唱,吐字飞快且含糊,但很陶醉的样子。我们被他的神秘劲所引诱,在晚自习后聚拢到他身边,他开始大谈一个叫崔健的人,充满崇敬之情。但由于备考的紧张,我那时对崔健的认识只是一些零碎的歌词,唱起来很是来劲。
进入大学后我将那个同学当年作的事重复了一遍。而且几乎是把崔健的歌唱了四年。在去教室的路上我们唱《新长征路上的摇滚》,友人失了恋,我们会在垂头丧气的他跟前爆出一句“一颗流弹打中我胸膛,刹那间往事不在我心上,哦,最后一枪,哦,最后一枪”不是那种说风凉话的意思,而是要唤起他的一种类似斗志的东西,他开始和我们唱《不是我不明白》《快让我在这儿撒点儿野》以及《解决》,我们发现了一种人在一无所有状态下才有的锐气,当我工作后,我有了薪水,有了老婆和孩子,我没有了那种锐气,我依然买再版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可一年中也听不上几回。
毕业后开始听《凤凰于飞》《夕阳萧鼓》听《柠檬树》听《伊莲娜》听王菲翻唱的一些老歌,去音像店总是挑一些老音乐,新歌好象与我无缘了。而且总会在某个地方想起某一首歌,或在听某支歌时心思就飞回某个地方,然后想起某些人。有时还会思绪翻滚以至眼睛湿润,如果没有别的人在场,我就会不可遏止的热泪盈眶。我爱这些让我感动的歌曲,在平淡的死水一般的生活中,它们成了刺激我活着的一种重要力量,它们是支撑,他们妙不可言淼如烟海。有时我甚至觉得它们是目的。如果可能的话请给我音响和面包我想我会在旋律的鸣奏中满足地度尽余生而后安详死去。
我听着耳机里传来的熟悉的旋律,可以看见宿舍、操场、路灯辉映桐叶的小径,看见园子里紫藤的繁花与花廊中一场雨后枝蔓上正在汇聚落下的水珠,看见水珠里自己的影子……
有人唤我 我在
有人说话 我不在
五十四、
常仁来电话:“听说你跟你们头儿干了一仗……”“听什么说,别乱鼓舌头,再过几年,小心变成单位的长舌男。”“我舌头不长,也鼓不起来,吊着呢。”“吊着呢,那走路得小心万一踩着把自己摔一跤。”常仁约我周末晚上去筑长城以压惊,我欣然前往,一阵工夫就输了一个月的工资,我一边码牌一边用眼睛扫着电视画面,以稳定一下情绪,电视上好象是哪个地方企业的晚会,正是一个十分古老的节目——诗朗诵,我总觉得那是过去洋人们在壁炉前给他们的洋孩子们念童话的翻版,早先在各种晚会、联欢会上很是时髦,还得配上克莱德曼的钢琴曲。舒缓的音乐中,男女表演者开始朗诵,那种饱含感情地吟颂,哪怕是胡言乱语,只要合辙压韵,观众就会一声不吭的等,等诵完了好拍手,个别人还会呈陶醉状,一手搁在另一身侧最后几根肋骨处,一手扶额头,台上人朗诵完,掌声四起,陶醉者猛然惊醒。
有一回办晚会,学院文艺部的几个人死活凑不够节目,最后有同学一拍大腿,“上诗朗诵,让你们班那两个文学青年上。”他说的是博涛他们班的那两个,真名记不起来了,笔名还记得,一个叫原野,另一个叫橡树。我们立马传达,原野一听这话,激动不已,立马拿出三个大厚本子,全是他自己的作品,橡树也想拿自己的存货,可反应慢,被原野抢了先。原野哗哗地翻动诗叶,一边投入地念上一段,然后自己否定,最后终于决定朗诵一篇叫《那年那月苦涩的橄榄叶》,橄榄叶什么味,我不知道,我见都没见过,这小子我太知道了,什么时候有幸吃过一把橄榄叶?据说这是为一段没能继续的爱情写的,失恋吗,总是枯涩的,于是我不再追究橄榄叶的味觉问题,通过。
演出后橙子问我,那个什么野什么树该不是你们班的吧?酸死了,还听不明白。你们怎么选了这么个节目?我说没办法,后台换装慢,这个诗长些,能挡住。
其实我喜欢配乐这种形式,生活里这种形式是被广泛利用的,比如配乐下橱、配乐散步、配乐大便及配乐做爱。此刻我们正在配乐搓麻。
一晚上下来,基本没输赢。就是困的不行。真想找个枕头,一头撞上去睡着。
五十五、
日子过的飞快,可我却记不住它们了,它们实在太相似。我开始有取舍的去记一些事,比如身边的笑话,害怕忘记就将他们记下来,有时拿出来一看,自己笑的前仰后合。一边慨叹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无穷创造力,一边感喟生活越来越鸡零狗碎了。那些有趣的欢乐的美好的碎片就象暗夜天幕上的星星一样闪烁着些微的光芒,而生命的大部分却象那坚固深暗的天幕,毫无华彩,却更真实。
生命就这么破碎开来,记忆与虚幻越来越无分别。
不甘心生命就这样丢掉了力度,我想改变,可又总觉的改变不了什么。生活却在一如既往一心一意毫不留情分秒不歇地改变着我。对生活,似乎我始终都不能去细想与深究。
回到学校,我发现我的床单被罩都被洗的干干净净,床上还盖了一条床单遮尘,大苗说是柳月的。“还有这个。”大苗指着挂在床头的一个大灯笼,“元宵节送来的,唉,好姑娘啊。”大苗拍拍我的肩,面无表情的出去,他曾来信劝告过我,仔细考虑,别玩出火。上学期,我们老在一起玩,聊聊诗,摇滚乐什么的。她放假回家时,我还送她去车站,买了很多吃的让她路上吃。我那时并没太多想法,没想到我的一个超长的假期后,事情变化的太快。
柳月来了,宿舍的兄弟们眨眼间消失,由于我还未伤愈,只能坐在被子里打招呼,柳月问了几句我的伤情后竟没有了话,就象我以前约慧的样子,眼睛只是望着窗外,我努力找些话题想打破僵局,她只是应上一两句,过去大家心中没那个念头时还能坦然面对,现在却感到……也许恋爱真是“谈”成的,我们只是偶尔说上两句话,接着又陷入沉默。
她天天来,可我不能去外面活动,话题越来越难找,安静已经让我觉得可怕,我盼着能早些下地走路,那样我们可以看电影、吃夜市,一定不会有这么多沉默,这种尴尬局面只能导致越来越难以开口,我们跌入这个怪圈。
最后,沉默终于画上了句号,我想说“散了吧”的时候,柳月让***近她,在我右颊上吻了一下后就转身离开了。年轻时很多事就是这样,当你意识到并打算作好它时,事情却无法继续了。
跟柳月在一起的那段时光,想起来象是在看《花样年华》那样的电影,话语不多且淡淡的,单色,很深。
五十二、
经常的,会莫名其妙的变的很怀旧,在自己的窝里我点上一颗烟,把自己装成一个好象旧上海的老男人。当然音乐是必不可少的,要带一点蓝调的那种,比如说丁薇的《断翅蝴蝶》。
不光是作为一种怀旧的道具和布景来渲染气氛,音乐和烟本身也总是那些旧日故事所不可缺少的。而那时的日子里更多时间陪伴我的也的确是音乐和烟卷,音乐不是那些高雅深奥的,烟草也都很廉价,但作为那个年龄来说却是最适合、美好和不可省略的。豆儿给我写过一张贺卡:在红尘中一路高歌……,我却是在烟草燃烧的白雾中一路歌唱度过了我的青春岁月。
那些冬天,我们—我和其他几个不求上进的家伙中的任何一个,我们裹紧军大衣,坐在经管院教学楼顶楼靠卫生间一头的楼梯上,或是在走廊里背靠着墙,点上根烟,望着灰暗的前方,在这座古城的夜色中,在这所大学的这个学院的晚自习的时间,我们放声歌唱。
永远相信爱情,
哪怕风吹雨淋,
宁愿与你同生共寝,
永远相信爱情,
天总会转晴,
刹那的相爱---无尽……
大苗的嗓音清越高亢,我的歌声沉郁深厚,我们的声音总是招来走廊另一头的呼应,我们班的另外几个人或低班的博涛他们很快的从走廊的黑暗角落、或某一间教室里出来显示在我们面前,大家互相发烟点火庆祝会师,短暂的开幕式后,自然而然地一起唱《花房姑娘》《TAKE CARE》什么的。一会儿,各个教室的门陆续开合,女生们三三两两地出来,她们从我们中间走过,一边小声说着话,一边悄悄瞥我们几眼,进了卫生间后爆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我们则继续唱:
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 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
你问我看见了什么, 我说我看见了幸福……
当然这之前我们多会待在教室里,那时经管楼这栋五层暗走廊的旧楼最上面两层是教室,跟宿舍一样的灰不溜湫,平常来这儿上晚自习的人不会很多,我和大苗则是那时学院里坚持晚自习的为数不多的学生中的两个,尽管我们多数时间根本不碰教材,那些玩意差不多都是废物。我们戴着耳机听音乐,各种风格的,我们看杂七杂八的书,《西方艺术史》《庄子》《茶经》及王朔。累了我们就靠在椅背上双眼定定地盯住黑板上某个老师用粉笔写的一个术语,想象当时那个男人或女人故做潇洒或得意的书写姿态。我们扫视这间教室里的每一个人然后将视线锁定在一个人身上,仔细观赏,通常这是一个背影漂亮得让人浮想联翩甚至产生非分念头的女生。我们噌地站起来,让桌椅发出“哐啷”的响声,全教室的人都回头看,我们仔细乘机审视那个女生的脸,又上当了,我和大苗四目对视,交换了看法,然后从后门出去。
有时我们没有上当或那个女生没回头,我们就跑到前门从门上的窗口看进去,再探究竟。
那时我最爱看的一个女生是“大脸猫”,而大苗先是爱看“细眼睛”,后来换了一个瘦高冷傲的“深眼窝”,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吗,大苗总是死盯着别人眼睛看,也不知从那几面窗户中看出了什么?我却一味的喜欢胖脸。不过后来我终于知道了看眼睛的必要性。有一次“大脸猫”幸运的坐在我的前排,我在后边使劲欣赏她的整齐的齐肩秀发,都决定不出去唱歌了,一小时后“大脸猫”的一个女同学坐到她跟前开始咬耳朵,不一会儿“大脸猫”转身冲我说:“同学帮我看一下东西行不?”“好”我愉快的答应,于是她俩就更愉快的走了,等她们回来后,“大脸猫”说:“谢谢你同学你是外系的吧我怎么没见过你。”靠,“大脸猫”原来是个大近视眼,善于视而不见,那么多回看见她我白白唱得声情并茂口干舌燥。
但这些并不能阻止我们,因为我们只是为自己而唱,并不为什么别的。心里有一种感觉时,我们就必须那样,犹如箭在弦上。我们一如既往,嚎叫或吟哦不止,尤其是冬天,当经管院的自习上到一半,在楼梯中段有两个小红火星闪着,两个家伙紧裹军大衣在肆意制造声响。这时教室里有个把女生开始对身边的女伴说又是九一经管的那俩,然后抬腕看表,哈又是九点,于是她们起身上厕所。不出来的则会趴在课本上闭着眼睛静静的不动。我们差不多成了这座楼里的钟,定时提醒着大家:“嘿休息一会小个便吧。”
五十三、
第一次听到崔健是在1990年,我上高三,有一个复读的同学那几天突然象着了魔,成天头上架副耳机,一边在纸上飞快的记着。后来就举着纸片跟唱,吐字飞快且含糊,但很陶醉的样子。我们被他的神秘劲所引诱,在晚自习后聚拢到他身边,他开始大谈一个叫崔健的人,充满崇敬之情。但由于备考的紧张,我那时对崔健的认识只是一些零碎的歌词,唱起来很是来劲。
进入大学后我将那个同学当年作的事重复了一遍。而且几乎是把崔健的歌唱了四年。在去教室的路上我们唱《新长征路上的摇滚》,友人失了恋,我们会在垂头丧气的他跟前爆出一句“一颗流弹打中我胸膛,刹那间往事不在我心上,哦,最后一枪,哦,最后一枪”不是那种说风凉话的意思,而是要唤起他的一种类似斗志的东西,他开始和我们唱《不是我不明白》《快让我在这儿撒点儿野》以及《解决》,我们发现了一种人在一无所有状态下才有的锐气,当我工作后,我有了薪水,有了老婆和孩子,我没有了那种锐气,我依然买再版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可一年中也听不上几回。
毕业后开始听《凤凰于飞》《夕阳萧鼓》听《柠檬树》听《伊莲娜》听王菲翻唱的一些老歌,去音像店总是挑一些老音乐,新歌好象与我无缘了。而且总会在某个地方想起某一首歌,或在听某支歌时心思就飞回某个地方,然后想起某些人。有时还会思绪翻滚以至眼睛湿润,如果没有别的人在场,我就会不可遏止的热泪盈眶。我爱这些让我感动的歌曲,在平淡的死水一般的生活中,它们成了刺激我活着的一种重要力量,它们是支撑,他们妙不可言淼如烟海。有时我甚至觉得它们是目的。如果可能的话请给我音响和面包我想我会在旋律的鸣奏中满足地度尽余生而后安详死去。
我听着耳机里传来的熟悉的旋律,可以看见宿舍、操场、路灯辉映桐叶的小径,看见园子里紫藤的繁花与花廊中一场雨后枝蔓上正在汇聚落下的水珠,看见水珠里自己的影子……
有人唤我 我在
有人说话 我不在
五十四、
常仁来电话:“听说你跟你们头儿干了一仗……”“听什么说,别乱鼓舌头,再过几年,小心变成单位的长舌男。”“我舌头不长,也鼓不起来,吊着呢。”“吊着呢,那走路得小心万一踩着把自己摔一跤。”常仁约我周末晚上去筑长城以压惊,我欣然前往,一阵工夫就输了一个月的工资,我一边码牌一边用眼睛扫着电视画面,以稳定一下情绪,电视上好象是哪个地方企业的晚会,正是一个十分古老的节目——诗朗诵,我总觉得那是过去洋人们在壁炉前给他们的洋孩子们念童话的翻版,早先在各种晚会、联欢会上很是时髦,还得配上克莱德曼的钢琴曲。舒缓的音乐中,男女表演者开始朗诵,那种饱含感情地吟颂,哪怕是胡言乱语,只要合辙压韵,观众就会一声不吭的等,等诵完了好拍手,个别人还会呈陶醉状,一手搁在另一身侧最后几根肋骨处,一手扶额头,台上人朗诵完,掌声四起,陶醉者猛然惊醒。
有一回办晚会,学院文艺部的几个人死活凑不够节目,最后有同学一拍大腿,“上诗朗诵,让你们班那两个文学青年上。”他说的是博涛他们班的那两个,真名记不起来了,笔名还记得,一个叫原野,另一个叫橡树。我们立马传达,原野一听这话,激动不已,立马拿出三个大厚本子,全是他自己的作品,橡树也想拿自己的存货,可反应慢,被原野抢了先。原野哗哗地翻动诗叶,一边投入地念上一段,然后自己否定,最后终于决定朗诵一篇叫《那年那月苦涩的橄榄叶》,橄榄叶什么味,我不知道,我见都没见过,这小子我太知道了,什么时候有幸吃过一把橄榄叶?据说这是为一段没能继续的爱情写的,失恋吗,总是枯涩的,于是我不再追究橄榄叶的味觉问题,通过。
演出后橙子问我,那个什么野什么树该不是你们班的吧?酸死了,还听不明白。你们怎么选了这么个节目?我说没办法,后台换装慢,这个诗长些,能挡住。
其实我喜欢配乐这种形式,生活里这种形式是被广泛利用的,比如配乐下橱、配乐散步、配乐大便及配乐做爱。此刻我们正在配乐搓麻。
一晚上下来,基本没输赢。就是困的不行。真想找个枕头,一头撞上去睡着。
五十五、
日子过的飞快,可我却记不住它们了,它们实在太相似。我开始有取舍的去记一些事,比如身边的笑话,害怕忘记就将他们记下来,有时拿出来一看,自己笑的前仰后合。一边慨叹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无穷创造力,一边感喟生活越来越鸡零狗碎了。那些有趣的欢乐的美好的碎片就象暗夜天幕上的星星一样闪烁着些微的光芒,而生命的大部分却象那坚固深暗的天幕,毫无华彩,却更真实。
生命就这么破碎开来,记忆与虚幻越来越无分别。
不甘心生命就这样丢掉了力度,我想改变,可又总觉的改变不了什么。生活却在一如既往一心一意毫不留情分秒不歇地改变着我。对生活,似乎我始终都不能去细想与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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